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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劳务派遣资格分享中国第一部人力资源市场行政法规是什么?

文章出处:xf.gzlwpq.cn | 发布时间:2019-06-2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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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和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招聘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求职、招聘和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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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劳务派遣许可证资质第五条国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在行业指导、服务标准化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标准,促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和监督会员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需求,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第二章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
第七条国家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励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第八条国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创业、个人自主创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和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和土地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和产业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和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形式的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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